您好,欢迎访问乐鱼体育最新地址_网页版登陆链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乐鱼体育最新地址 乐鱼体育网页版登陆 乐鱼体育网页版链接 图片名

全国服务热线:0577-65809763

热熔胶复合机

电话:0577-65809763

邮箱:845063719@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塘下大道168号

热熔胶复合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 热熔胶复合机

乐鱼体育最新地址: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来源:乐鱼体育网页版登陆 作者:乐鱼体育网页版链接 发布时间:2024-05-02 05:55:10 1 次浏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53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58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海优新材 指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上海海优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9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海优威投资 指 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海优威新投资 指 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应用材料 指 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汉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宫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斯威克 指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21年9月,东方日升将其持有的52.49%的斯威克控股对外转让,转让完成后,斯威克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EVA胶膜 指 以EVA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等,经熔融挤出,利用流涎法制成的薄膜

  白色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 指 用于电池片背面封装的白色增效EVA胶膜,增加反射率,提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POE胶膜 指 以POE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合适的添加剂,利用生产设备制成的薄膜

  多层共挤POE胶膜 指 由POE和EVA树脂通过共挤工艺而生产出来的交联型光伏组件用封装胶膜

  背板 指 一种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太阳能电池背板位于太阳能电池板的背面,对电池片起保护和支撑作用,具有可靠的绝缘性、阻水性、耐老化性

  组件 指 若干个太阳能电池片通过串并联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电池片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双玻组件 指 双玻组件由两块钢化玻璃、封装胶膜和太阳能电池硅片,经过层压机高温层压组成复合层,电池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

  PID 指 Potential Induced Degradation,即电位诱发衰减,是光伏产业为提高发电效率而降低太阳能电池片钝化层的折射率,导致光伏组件大规模应用过程中产生实际发电效率在某些地区大幅下降的电位诱发衰减现象

  GB 指 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制订的标准

  2018年“5·31”新政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2018年5月31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文件

  平价上网 指 光伏发电即使按照传统能源的上网电价收购(无补贴)也能实现合理利润

  注: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A室

  经营范围 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封装材料、膜材料、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份总额为84,020,000股,前十名股东如下: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042,605 3.62%

  7 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1,680 2.05%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0,671 1.9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李民、李晓昱夫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4.23%的股份,并通过海优威投资、海优威新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3.80%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民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学士、硕士,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1月至1998年9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共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晓昱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供职于香港京露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6月至2000年2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2000年3月至2001年4月,供职于美国GE塑料中国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共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特种高分子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橡胶与塑料制品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29。公司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5高性能膜材料制造”之“3.3.5.6光伏用膜制造”。

  鉴于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光伏封装用胶膜,故主要受光伏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并受到全国和地方性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光伏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光伏行业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上各个部门的职能如下:

  国家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国家能源局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 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技成果展览与展示;普及推广光伏科学知识;开展技术及产业培训;开展前沿基础与产业技术研究及咨询服务;统计和发布技术和产业发展资讯;开展光伏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和合作;参与国际光伏政策和法规、战略和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和制定等。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和组织订立行规行约,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光伏行业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我国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产业政策以促进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主要如下:

  1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9年1月7日 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并提出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19年4月30日 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3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年3月2日 对相关管理机制进行调整,以更好适应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实现可再生能源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

  4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0年3月5日 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电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光伏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等。

  5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0年3月31日 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6 《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20年7月24日 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7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21年2月2日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国人大 2021年3月12日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9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1年5月 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1年6月7日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11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1年7月29日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12 《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21年9月11日 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13 《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9月14日 全国共有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14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央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15 《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2021年10月26日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16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19日 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

  17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国务院 2022年1月24日 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18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 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2年2月10日 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20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 2022年4月2日 积极发展新型光伏系统及关键部件技术、高效钙钛矿电池制备与产业化生产技术、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和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等。

  21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2年5月30日 明确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公司胶膜产品所处的光伏行业,经历了从政策补贴到市场化导向的过渡。由于光伏补贴政策的退坡,光伏行业已基本实现“平价上网”,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受光伏补贴政策的影响程度已显著下降。

  降本增效目前是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始终把握行业的发展方向,今后将继续提升和改善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突出,积极推动新能源战略、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诸国都在加快对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受到了严重的雾霾侵袭,造成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能源供应结构较为单一,至今仍过度依赖于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如何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当下已经成为我国首要的能源战略考虑。

  在目前世界上已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中,水能、风能、潮汐能的可用量较小,满足不了人类的客观需求;核聚变能虽然产生的能量巨大,但存在不可控性及安全问题,切尔诺贝利及福岛核事件的警钟仍然长鸣;地热能虽然就理论研究而言颇具潜力,但于技术和安全性上存在较多可行性问题。相较之下,在可合理预期的期间内,太阳能作为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性、安全性、广泛性、持久性、充足性、免维护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太阳能是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清洁安全且能够满足人类未来需求的最佳能源选择。目前来看,人类直接利用太阳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在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整个世界能源消耗中占比依然较低。根据REN21发布的《RENEWABLES 2022 GLOBAL STATUS REPORT》,从2011年到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增长了接近8个百分点,且绝大部分增长由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贡献,但可再生能源发电仍只占28.3%,全球能源消费仍以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愈发重视,世界能源结构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未来,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发展最快的能源品种。根据国际再生能源总署(IRENA)的预测,到 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占到全球总发电量的65%,其中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将引领电力部门的转型,贡献总发电量的42%。

  全球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部分时期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投资过热、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经历了一定的行业调整,但整体上仍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目前,光伏市场的参与者以眼光长远、深耕行业的产业资本为主,短期逐利的金融资本较少;行业逐步摈弃聚焦价格的竞争手段,转向涵盖性能、功能及技术研发实力的多维度竞争策略;产业链中纵向的战略合作、协作程度加强,在光伏发电逐步取代火电的长期视角下,行业整体已逐步摆脱对于政策补贴的依赖,形成以市场驱动为导向的良性发展模式。

  在此背景下,各国近年来对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稳步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2021年达到170GW,累计光伏发电装机总量接近915GW。

  光伏产业下游新增装机量稳定增长将成为中游光伏封装材料行业增长的有力支撑。依据行业公开资料,结合组件尺寸、胶膜叠层面积、组件功率等因素,预计每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对应的封装胶膜需求量约1,200万平方米。因此,未来下游市场对EVA胶膜等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需求将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中国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以下简称“《路线图》”)中表示太阳能资源在未来长期将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从补充能源发展为替代能源,再进一步向主导能源演进。《路线图》根据情景分析研究分为基本目标和积极目标,在基本目标下,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太阳能应用将替代化石能源分别超过1.5亿吨、3.1亿吨和8.6亿吨标准煤,其中提供电力分别为1,500亿千瓦时、5,100亿千瓦时和21,000亿千瓦时。在积极目标下,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太阳能应用将替代化石能源分别超过2.4亿吨、5.6亿吨和18.6亿吨标准煤,其提供的电力分别为3,000亿千瓦时、10,200亿千瓦时和48,000亿千瓦时。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系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趋势。

  201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并在此后保持持续增长,尽管受到2018年“5·31政策”以及2019年竞价政策出台较晚影响,我国2018年和2019年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有所下降,但仍分别达到44.26GW和30.11GW。目前我国年度新增光伏装机容量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我国2020-2021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48.20GW和54.88GW。2013年至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稳居全球首位。

  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是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尽管我国光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诸多优势,是我国未来新能源发展的主要趋势,预计我国太阳能光伏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3)我国产业下游光伏玻璃在全球市场保持高占有率,双玻组件得到广泛应用光伏玻璃是光伏组件用玻璃,通常作为普通光伏组件的盖板玻璃、双玻组件的盖板和背板玻璃、以及薄膜组件的基板玻璃得到大量应用。目前光伏组件主要分为普通组件、双玻组件,二者结构区分如下图。与普通组件相比,双玻组件具有生命周期长、生命周期内发电量更大、发电效率更高、衰减更慢的优点。

  国内光伏玻璃行业经过将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在光伏玻璃的品质、成本等方面形成优势,使得我国光伏玻璃的全球市占率多年稳定在90%以上,保持着全球主要光伏玻璃供应商市场地位。

  近年来,随着国内组件企业在海外设厂,海外对于光伏玻璃的需求也逐渐增加。除以光伏玻璃原片形式出口以外,光伏玻璃主要以光伏组件形式出口。2021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为98.5GW,同比增长25.0%;出口额为246.1亿美元,占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的86.6%。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地主要为欧洲、越南、日本、巴西等国际市场。

  此外,常规双玻组件和双面双玻组件开始得到广泛应用。双玻组件具有的抗PID、抗蜗牛纹、抗隐裂、抗风沙、抗盐雾、抗湿热等高可靠性基本成为行业共识,对于自然条件比较严苛的地区,具有可靠性优势的双玻组件几乎已成标配。

  中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快、产业规模大,具有高技术、低成本的高性价比优势,在全球具有领先的竞争力。行业进步带来了组件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N型电池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组件变化,TOPCon、HJT技术正逐步进入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越来越受到行业高度关注。

  近年来,全球光伏市场呈稳步增长态势,对胶膜的市场需求亦随之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全球组件封装胶膜市场需求约为21.0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8%,其中我国组件封装胶膜市场需求约为17.3亿平方米。在我国无法大规模生产EVA胶膜之前,国内的光伏组件企业主要依赖进口满足需求。随着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者技术合作等途径,逐步解决了EVA胶膜的抗老化、透光率等问题,跨越了国内企业EVA胶膜的技术壁垒,与此同时,国产EVA胶膜的价格相比国外产品存在一定优势,国产EVA胶膜开始快速替代国外产品。国产化后,国内企业发挥在规模、资金等多方面优势持续保持价格优势,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技术先进型企业不断创新并推出新产品,使得国内企业在全球光伏封装用胶膜市场的占有率不断上升,乃至目前全球光伏封装用胶膜主要由我国企业供应。

  光伏产业下游日益增长的光伏新增装机量为中游光伏封装材料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胶膜产品作为光伏组件封装的重要材料,市场需求量逐年上升。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与产品性能的不断提升,光伏组件厂商越来越重视封装材料对于发电效率提升的作用,从而形成对高品质胶膜的市场需求。相对于透明EVA胶膜而言,高品质胶膜(以白色增效EVA胶膜、POE胶膜为主)具有更好的性能优势。

  随着电池片薄片化趋势不断提升,白色增效EVA胶膜提升可见光及红外线的反射率这一功能进一步得到显现,白色增效EVA胶膜有利于提高组件发电效率,同时还可以显著降低对背板内侧薄膜的耐紫外线要求,使组件背板可进一步降本,因此国内组件企业纷纷在组件电池片背侧应用增效白色EVA胶膜,对白色增效EVA胶膜的需求快速增长。

  以单晶PERC双面电池组件为代表的高效组件发展迅速,相应配套使用的POE胶膜需求也明显增加。此外,近年来随着N型电池片技术的持续迭代以及效率的提升,TOPCon组件正成为部分大型组件厂商的主要发展方向,而TOPCon组件电池正面栅线使用了银铝浆材料,银铝浆容易在有水汽的条件下被老化腐蚀而导致组件功率衰减,需使用高阻水率的胶膜进行封装。由于POE树脂非极性的特点,POE胶膜具有相较EVA胶膜更高的阻水率,从而与TOPCon组件具有更高的匹配性。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单玻组件封装材料仍以透明EVA胶膜为主,约占52%的市场份额,较2020年下降4.7%。2021年POE胶膜市场占比提升至23.1%,随着双玻组件市场占比的不断提升以及玻璃产能增加,其市场占比将进一步增大。

  目前公司高分子薄膜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领域,行业未来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光伏装机市场逐渐扩大,倒逼组件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同时为提升电站收益、延长电站使用寿命,光伏胶膜的抗PID、抗蜗牛纹、抗闪电纹、防老化、阻水等高功能性需求已成为标准性能要求,对胶膜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组件发电功率,国内组件企业纷纷在组件电池片背侧应用增效白色EVA胶膜,以此来提升组件发电功率。在目前逐渐成为主流的半片多主栅组件中,由于电池间隙多,同时伴随着电池片薄型化发展趋势,白色增效EVA胶膜提升功率效果将更加明显,同时还可以显著降低对背板内侧薄膜的耐紫外线要求,使组件背板可进一步降本,对白色增效EVA胶膜的需求快速增长。

  以单晶PERC双面双玻组件以及新型N型TOPCon、HJT组件为代表的高效组件发展迅速,相应配套使用的POE胶膜需求明显增加。发行人大力发展的多层共挤POE胶膜技术,两层、三层甚至更多层的POE和EVA共挤胶膜既能发挥POE树脂的超强阻水性能又能发挥EVA树脂的良好层压工艺性能,该技术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组件厂接纳并因其具有诸多优点,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行业整合,规模较小的企业越来越难以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贯性。光伏组件的质保期为25年,封装胶膜起到透光、耐候、粘结、抗PID、缓冲等多重作用,是决定组件寿命的关键封装材料。随着近年来户外组件质量问题的逐步显露,中小规模企业前期不重视质量的问题随之暴露,导致其进一步丧失客户群,光伏组件封装胶膜行业正加速进入行业整合期,优势企业市场份额持续扩大。

  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公司主营产品光伏封装胶膜作为光伏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光伏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因此对光伏封装材料的透光率、收缩率、延伸率、剥离强度、交联度、耐老化等性能指标提出了严格要求。配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等对上述指标的达成与否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现存光伏胶膜仍有很大的技术改进空间,如白色EVA胶膜存在翻边问题,POE胶膜提出了助剂析出严重、性能不稳定等难题,亟需技术迭代来实现产品升级,进而提高组件发电效率及使用寿命。企业需要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积累,才能优化得到适宜的配方和工艺参数,开发出与之匹配的生产线和关键装备,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

  新进入者多不具备在该行业的技术积累,难以在短期内掌握相关技术,建立核心竞争力。

  光伏封装材料行业的技术专业性较高,对业内企业各类人才的要求很高。光伏行业是新兴行业,生产技术的发展速度极快,新产品类型也不断出现,这对封装材料的核心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企业只有拥有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全方位的技术人员,持续开发,才能保证不被淘汰。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培养、引进完全符合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研发需要的技术人才。

  胶膜在组件成本占比为5%-10%,但其质量(透光率、收缩率、剥离强度、耐老化等性能指标)对组件达成25年使用寿命至关重要,应用中又和组件所有组成部分相粘结,质量要求高且替换风险大。在电站运营期间,一旦发生胶膜的透光率下降或者黄变等失效问题,将导致光伏电池无法正常发电而报废,因此终端用户对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及可靠性要求较高,光伏组件生产商对其上游配套供应商的要求也非常严格。通常情况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需要对光伏封装材料进行严格的筛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最终确定其供应商。对于大型光伏组件生产企业而言,与供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因此,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对供货商选择较为谨慎,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后通常较为稳定,这对新进入的生产企业构成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1-2022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2021年,福斯特、斯威克、海优新材(含合资公司)三家封装胶膜企业的出货量分别约为9.68亿平方米、3.3亿平方米、2.95亿平方米,三家厂商出货量约占全球封装胶膜市场份额的76.2%,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福斯特为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06),主营业务为EVA太阳能电池胶膜、共聚酰胺丝网状热熔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及其他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福斯特是中国EVA太阳能电池胶膜领域的龙头企业,其热熔网膜在非光伏市场中也占有优势地位。2021年度,福斯特实现营业收入128.58亿元,实现净利润21.98亿元,其中光伏胶膜产品营业收入为115.10亿元。

  斯威克为主板上市公司深圳燃气(股票代码:601139)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胶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1年度,深圳燃气实现营业收入214.15亿元,实现净利润15.40亿元,其中斯威克2021年9-12月胶膜产品销售收入为17.34亿元1。

  赛伍技术为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212),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光伏背板、POE封装胶膜、光伏发电、通讯及消费电子材料等。2021年度,赛伍技术实现营业收入30.17亿元,实现净利润1.70亿元,其中封装胶膜营业收入为11.38亿元。

  上海天洋为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30),是环保粘接材料及其应用制品的专业供应商,主要产品涵盖光伏材料、家装新型消费建材、电子胶黏剂材料以及热熔环保粘接材料领域。2021年度,上海天洋实现营业收入10.68亿元,实现净利润1.06亿元,其中光伏封装胶膜收入为3.24亿元。

  公司是致力于特种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究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外共拥有101项专利权,包含发明专利21项、实用

  1 2021年1-8月斯威克曾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9月,东方日升将其持有的52.49%的斯威克控股对外转让,转让完成后,斯威克成为深圳燃气控股子公司。

  公司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取得,主要围绕胶膜的配方、生产设备及加工工艺,形成了跨领域的整合技术。其中白色预交联技术为公司2014年发明并产业化成功,提升组件转换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已逐步成为单玻组件下层的标准配置;公司2018年领先推出的共挤型POE胶膜,良好结合了EVA优异的加工性能和POE的抗PID性能,提升组件厂的生产效率和成品率,引导了POE胶膜技术发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为行业降本做出积极贡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作为主要起草或参编单位参与了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胶膜GB/T29848-2018国家标准、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胶膜T/CPIA0004-2017团体标准、光伏组件封装用共聚烯烃胶膜T/CPIA0006-2017团体标准、光伏组件封装用乙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胶膜CBC6210-2017行业标准、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中间膜T/ZBH013-2019团体标准、光伏组件用背板SJ/T11722-2018行业标准、地面用晶体硅双玻组件性能评价技术规范CQC3325-2016和玻璃结构工程技术规程T/CECS1099-2022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与规范的撰写。

  在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领域,公司依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持续对抗PID的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多品类POE胶膜的性能做深入研究并提升产品品质;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与行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合作探讨新一代光伏组件膜技术发展和要求,重点针对大尺寸组件以及N型电池配套组件、TOPCon及异质结组件配套胶膜加大研发投入,推出符合组件技术进步需要的胶膜产品并做好技术储备和产品升级。

  公司的核心团队由多名具备行业多年研发、经营管理与市场经验的资深人士组成,核心团队成员均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利益捆绑一致。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民先生主管研发工作,其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是上海光伏协会认定的高级工程师、荣获上海市领军人才、张江优秀人才及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先锋人物等荣誉。公司董事齐明先生主管销售工作并深度参与研发,其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多年从事化学与材料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跨行业实践经验。公司监事全杨先生主管市场开发工作并深度参与研发,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曾在3M公司等大型跨国企业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市场、研发及管理经验。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生产运营总监黄书斌先生主管生产运营工作,其与李民同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多年从事薄膜材料制造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制造业管理经验。

  公司稳定的核心团队促使公司形成了高效务实、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和稳定的干部队伍,为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和不断扩张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保障。在核心团队的领导下,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效率不断提升,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提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公司凭借出色的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下游头部组件厂商,客户在光伏组件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具备经营稳定、运作规范等特点。公司作为组件客户封装胶膜供应商通过了包括德国TUV认证、美国UL认证、中国CQC认证、黄河认证等第三方机构认证,并得到主要发电集团的认可。公司通过与优质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行业的核心需求、产品变化趋势、最新技术要求的理解更为深刻,有利于研发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光伏组件客户通常经营规模较大,为确保其自身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其关键原料通常至少需2个以上核心供应商。目前,光伏封装用胶膜行业经过不断整合,格局日趋稳定,在技术创新层面形成以发行人、福斯特为第一梯队,在经营规模层面形成以福斯特为第一梯队、发行人等企业为第二梯队、其他中小企业作为补充的竞争格局。对于规模相近或较小的竞争对手,公司经过多年深耕,已在技术、品牌、运营效率等多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同时随着下游光伏组件行业的深度整合,行业集中度提升,下游客户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在现有竞争格局下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亦不断提升。公司较为有利的竞争地位是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随着公司订单迅速增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各类产品市场逐步打开,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大;随着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对先进生产设备及研发项目的投资需求也持续增加。公司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急需改变以往主要靠自有资金的发展模式,转向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相结合模式,以求增强资本实力,更进一步地扩大产能、自主创新、持续发展。

  国内光伏封装材料企业历经多年发展,行业整合不断加速。公司多年致力于从事光伏封装用胶膜的研发生产,已在同行业企业中占据了较为优势的市场地位。但与行业的龙头厂商相比,公司的规模效益仍存在提升空间。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加大优势项目投资,扩大产能规模,促进公司向规模经济化方向进一步发展。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聚烯烃塑料粒子,辅助材料包括钛白粉等助剂。其中EVA树脂为EVA胶膜最主要的原材料,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例约90%。

  公司EVA树脂供应商主要为韩华道达尔、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LG化学、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均为资信良好的大型企业。公司定期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和交货期,根据生产需求确定供应商以及采购数量,并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选择直接向终端厂商采购或通过贸易商指定采购。采购部门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持续监控、跟踪,确保货物在供货周期内及时到厂,到厂的货物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销售订单来安排生产。公司各事业部的产销管理部每月下半月根据销售部提供的下月客户订单或合同,综合考虑库存情况后编制下月生产计划,交由各工厂组织生产。

  公司生产的特种高分子薄膜目前主要面向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商,需要通过销售部与客户确认合作意向、客户技术部对产品进行检测、客户验厂、公司产品应用于客户组件获得行业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等供应商评估程序后,才可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销售。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其中以向光伏组件厂商等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以通过中间商向光伏组件终端客户指定销售为辅。公司定期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或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进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行业的薄膜产品,产品结构以EVA、POE胶膜等封装胶膜为主,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POE胶膜及其他高分子胶膜等。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POE胶膜 用于单晶PERC双面、N型电池组件,尤其在以上高效电池的双玻组件中应用广泛

  其他高分子胶膜 用于建筑幕墙、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室内玻璃、汽车玻璃、光学等多个领域

  EVA胶膜和POE胶膜是分别以EVA(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POE(聚烯烃弹性体)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等,经熔融挤出,利用流涎法制成的薄膜。

  封装胶膜作为光伏组件的核心材料,对脆弱的太阳能电池片起保护作用,使光伏组件在运作过程中不受外部环境影响,延长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同时使阳光最大限度的透过胶膜达到电池片,提升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光伏封装胶膜需要保证太阳能组件有二十五年使用寿命,是光伏行业不可或缺的核心辅材。

  EVA胶膜具有高透光率、抗紫外湿热黄变性、与玻璃和背板的粘结性好等特点,POE胶膜具有高抗PID性能等特点,均为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等光伏组件的内封装材料,应用于电池组件封装的层压环节,覆盖电池片上下两面,和上层玻璃、下层背板(或玻璃)通过真空层压技术粘合为一体,构成光伏组件。

  除光伏行业外,建材玻璃、汽车玻璃及电子显示行业等涉及透明封装的应用领域也可使用EVA胶膜进行封装。

  公司为致力于特种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究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

  在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领域,公司依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抗PID的EVA胶膜技术及专用设备结构技术、电子束辐照预交联EVA胶膜技术、POE胶膜技术、通过胶膜改进提高组件发电效率技术、呈现清晰图案的夹层玻璃技术、用于夹层玻璃的复合胶膜技术、UV交联固化的新型光学胶膜技术、新型无卤透明背板技术及背板提高反射率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出透明抗PID型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多层共挤POE胶膜及玻璃胶膜等主要产品。公司上述产品在行业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并进入国内各大发电公司的光伏组件指定关键原料目录,因技术先进成为各大组件厂的优选核心原料供应商之一。

  此外,公司主要生产线为使用自有技术开发而成。公司依托对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深刻理解,自主设计胶膜生产线并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形成独特的具有占地面积小、生产效率高且生产灵活度大等特点的专业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公司在高分子材料的配方、设备、工艺的跨行业技术积累和结合方面的整合技术优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技术领先优势。

  发行人为保持在行业中的技术先进地位,公司从自主研发、人才团队、创新机制、技术保密措施等多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促进技术持续创新: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工作,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应用创新经验丰富、敏捷高效的研发团队,以前沿科研课题、创新应用成果作为自主研发和应用的技术源头,以工业智能制造和产品迭代升级为驱动力,在公司拥有多年跨领域薄膜研发成果积累的基础上,进行配方、设备、工艺的优化和升级,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且切实可行的产业化的自主核心技术。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PVT)等国内一流国家检测中心、上海市太阳能学会等一流行业协会合作以及和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客户、跨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合作进行研发项目。

  公司针对研发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形成了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有针对性的校园招聘挖掘优秀人才、配备优质齐全的研发设备、设定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到建立持续有效的培训机制等多方位、多角度保障公司创新体系保持活力、蓬勃发展。公司对发现技术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重大工艺创新、新产品开发等突出工作的研发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公司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并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了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科技成果,防止核心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申请专利权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多种方式保护公司核心知识产权。

  公司核心业务为高分子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薄膜技术为核心,立足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致力于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中高端特种薄膜产品。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背景下,公司主营的高分子薄膜材料目前主要为新能源行业中的光伏产业进行配套,主要产品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POE胶膜及其他高分子胶膜等。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有效产能,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产品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在白色增效EVA胶膜、POE胶膜等高品质胶膜方面的投入力度,夯实公司在光伏封装胶膜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

  公司始终遵循成为国际领先的特种膜材料的“智”造商的战略发展目标,秉持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在高分子膜材料技术、膜装备技术以及膜工艺技术的扎实基础及创新能力,为成为百亿级薄膜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

  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以新能源产业及薄膜技术为核心,聚焦于薄膜新材料产业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在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新型材料领域积极布局,培育并大力推进建筑、交通、电子、大消费等领域的新型膜材料项目。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高分子薄膜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

  三至五年后公司致力于实现新型膜材料层面的跨领域发展,力争新型业务占比30%以上,公司成为跨产业、跨领域发展的新型膜材料的创造者和智能制造的领先者。

  在未来的五至十年,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为核心,利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独立创新、联合开发、并购和收购等多种方法,掌握国际领先的膜材料技术,使得公司真正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的膜材料企业。

  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下,我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光伏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迎来了重大政策利好。国家政策从“十一五”期间开始提出要积极推动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到“十四五”期间主张要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并且明确集中式和分布式能源并举的发展模式,光伏发电的新能源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为支持光伏行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大量政策,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到《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为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2022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推动光伏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我国政府就光伏发电的建设方向、产能消化以及补贴等各个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光伏产业的统筹规划,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在当今能源短缺的背景下,全球各国对能源和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推动新能源领域尤其是光伏行业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越来越多国家加紧了发展光伏发电的步伐,积极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和指导战略,全球光伏产业呈现欣欣向荣景象。在美国,各州相继设立储能装机目标和要求以及出台新能源投资的相关政策包括净电量结算政策、税收抵免政策等都刺激光伏装机需求量增长。在欧洲,欧盟于2022年5月正式发布了“REPower EU”战略及配套的太阳能发展战略,这将加速推进欧盟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的部署。该战略提出到2030年欧洲可再生能源份额提升至45.00%,新能源装机规模到2030年计划累计达1,236GW,到2025年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20GW,到203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近600GW的发展目标,并将逐步推行屋顶光伏强制安装政策。该太阳能发展战略预示着在欧洲光伏发电应用将会更为广泛,欧洲光伏市场规模呈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积极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装机容量不断增加。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中,截至2021年底,共有676个整县(市、区)成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地区。按照每个县200兆瓦的规模计算,此批试点整体需求达135GW。2022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风光大基地总装机在200GW,5年年均装机不少于40GW。该方案的顺利落地实施为未来五年我国新增装机量提供有力支撑。在整县分布式光伏推进政策、200GW的风光大基地项目的推动下,我国光伏装机增量空间潜力巨大。

  光伏胶膜是光伏组件的关键材料,对脆弱的太阳能电池片起保护作用,使光伏组件在运作过程中不受外部环境影响,延长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同时使阳光最大限度地透过胶膜达到电池片,提升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由于光伏组件需要在户外环境下连续运营25年以上,胶膜的品质与组件的可靠性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的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等。光伏胶膜产品主要有EVA胶膜(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共挤型POE胶膜与其他封装胶膜(包括PDMS/Silicon胶膜、PVB胶膜、TPU胶膜)等。

  在全球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趋势下,光伏发电发展迅猛,进而带动光伏产业包括多晶硅、硅片、电池、光伏组件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光伏协会预测,乐观情况下2022-2025年的装机增量分别为240GW、275GW、300GW和330GW,按照目前装机量与生产量的容配比关系,即每千兆瓦(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对应的胶膜需求量约1,200万平方米测算,对应2022-2025年全球胶膜需求量为28.80亿平方米、33.00亿平方米、36.00亿平方米和39.60亿平方米,光伏胶膜市场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光伏产业占据全球主导地位,中国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75%的组件。近年来,随着行业技术迭代升级、下游市场对于高效产品的需求量增加,中国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及工艺水平均有较大提升。2021年中国光伏组件产量为181.80GW,同比2020年增长45.90%;2020年中国光伏组件产量为124.6GW,同比2019年增长26.37%。随着全球光伏装机容量不断提升,对组件及上游材料的需求也将持续旺盛,我国光伏组件及上游材料新增产能也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特种高分子薄膜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领域,公司依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与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出透明抗PID型EVA胶膜、白色增效EVA胶膜、多层共挤POE胶膜及玻璃胶膜等主要产品。公司上述产品在行业中的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并进入国内各大发电公司的光伏组件指定关键原料目录,因技术先进成为各大组件厂的优选核心原料供应商之一。

  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客户对公司光伏胶膜产品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销量也持续稳定增长,2019-2021年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销率分别达到98.38%、99.76%、98.10%,连续三年均接近10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效扩充公司胶膜产能,从而充分把握行业机遇,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胶膜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聚焦于公司主营业务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着重新增白色增效EVA胶膜及POE胶膜产能。白色增效EVA胶膜的反射率高,其粗糙表面可以增加漫反射,同时具有优异的材料兼容性,与焊带及汇流带、电池片、背板等材料有良好的粘结性,白色增效EVA胶膜用于电池片下层,能够有利于提升组件发电效率。POE胶膜可大幅度提升组件耐候性能,因阻水而醋酸产生极少,在高湿度环境下及搭配某些水汽敏感/醋酸敏感电池使用时优势明显,针对PID敏感的单晶PERC电池、N型电池,多层共挤型POE胶膜表现出较优的性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白色增效EVA胶膜、POE胶膜等高品质胶膜产品销售占比将进一步提升,助力公司优化产品收入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水平,巩固市场地位。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上升。因此公司需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支持经营,进而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公司将提升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5,206,000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为30.0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中“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规定。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